7月31日,重庆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有关负责人称,今后审核城市新地名,“某某村”将被拒绝。但对现有带“村”城市地名,原则上不予更改。“城市地名带村字,给人的感觉,有点农村味。”该负责人说,今后新命名的城市标准地名,将不再使用“村”字。(8月1日《重庆晨报》)
用不用村字,无所谓,但城市不应该拒绝农村味!农村不是愚昧落后的代名词,不是穷的代名词,农村还有空气新鲜、生活和谐的内涵,作为城市,应该把农村的诸多和谐因素容纳进来,才能让城市更充满人文,充满清新,充满和谐。现在,我们有些城市建设者,一味地拒绝农村元素,我认为是不妥当的。首先,农村是我们所有人的根,城市应该有根文化,让城市人能够找到自己的根,这样的根文化能让人生活踏实,心理和谐;其次,农村独特的文化内涵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,城市应该是开放的,应该是博大的,只有容纳进更多的农村文化因素,才能让城市的发展更有特色,更有魅力,农村文化是城市文化的源泉之一;第三,城市和农村不对立,他们都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平台,他们应该互相促进,共同发展,农村应该汲取城市元素,城市应该汲取农村元素。
用不用“村”字,是公民的自由,我认为,作为城市管理者不应该滥用行政命令思维,这是对城市文化的一种粗暴干涉,我们应该警醒!
(殷建光)
[稿源:
衢州日报
编辑:
郑月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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