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后,龙游县管理村干部出新招:全县1700多名新任村干部,全部签署“辞职承诺书”。内容包括: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村里会议的,应辞职;民主测评不满意票达到50%以上的,应辞职;有不赡养老人、不抚养子女、邻里关系恶劣等严重违反社会公道行为的,应辞职等。
此举震撼了不少村干部。据当地媒体报道,不少人对此表示:13条承诺就像13道“紧箍咒”,时刻提醒和告诫他们,不好好干事,就得中途“下课”。
在不少国家和地区,因为一项政策,一件丑闻,或其它什么原因,导致官员引咎辞职的,早已经是政治常态,但在国内却不多见,仅有的几例“引咎辞职”,其实也多是上级“责令辞职”。
龙游县这一做法好在:变“责令辞职”为“自动辞职”——你是白纸黑字签了名的,对照承诺,如果哪一条没有做到,就可以自动辞职,就算想再赖在位子上,必将承受的更大的压力。
可以预见的是,“辞职承诺”这一做法,将使村干部更加敬畏民意。对新时期如何加强村干部管理,尝试建立干部退出机制,无疑是一次积极的探索,值得肯定和提倡。然而,任何政策都具有两面性,“辞职承诺”也是一把“双刃剑”——用得好,固然让干部敬畏,使行为规范;用不好,也会导致矫枉过正,反而加大了社会成本。
比如,当村干部“民主测评不满意票超过50%以上,应当辞职”,测评的范围有多大。测评的内容是什么,是不是一次测评没达到50%,村干部就该辞职?
很多人有体会,在各种各样的测评中,“好好先生”满意率往往不低,相反,能干事,敢碰硬的人,却容易得罪别人。一村虽小,各种各样的利益纠葛恐怕不少,很多时候,干部想做事就会得罪人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会不会反而束缚了干部的手脚?
类似的可能性应该还有。所以,仅有一纸“辞职承诺书”是不够的,还要有更详细的配套措施。使村干部既能勤于做事,也能勇于做事,如此,好政策才能产生更好的效应。
(蚂蚂)
[稿源:
衢州日报
编辑:
郑月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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